1、一次性创业补贴对象:在校牛和毕业5年内自主创业目已领取《就业创业证》的高校毕业生(含国内各类高校毕业生,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在江西省行政区域内创办企业或从
事个体经营目稳定经营1年以上可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毕业5年内指申请人高校毕业证记录的签发时间到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时不超过5周年。(关于做好困难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和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15)355号、《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赣财社发(2019)1号)
2、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5000元
3、申请和办理的程序:符合条件的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向注册登记营业场所所在地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务所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在校生向所在学校就业部门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
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需要提供下列材料:
(1)电话人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在校生需提供学籍证明)、《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材料:《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财务报表、员工工资支付凭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3)个体工商户材料:税收或免税证明、进货单、销售明细表或服务清单;
(4)《江西省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审批表》;
(5)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